2.3.4.1 产品、服务或结果

产品、服务或结果的性质相关的许多变量会影响开发方法。以下列表概述了在选择开发方法时要考虑的一些变量。
▶ 创新程度。在充分了解范围和需求的情况下,项目团队以前曾完成的工作且能够提前规划可交付物非常适合采用预测型方法。创新程度高或项目团队没有做过的可交付物更适合采用更多适应性的方法。
需求确定性。当需求变得众所周知且易于定义时,预测型方法非常适合。而当需求不确定、易变或复杂且预期在整个项目期间会发生演变时,更具有适应性的方法可能更适合。
▶ 范围稳定性。如果可交付物的范围稳定且不可能发生变化,则预测型方法非常有用。如果范围预期会有许多变更开发方法频谱图上更靠近适应型方法这一端的会很有用。
变更的难易程度。这与需求确定性和范围稳定性相关。如果可交付物的性质使得管理和合并变更较为困难,那么预测型方法就是最佳的。对于容易适应变更可交付物,可以采用更具适应性的方法。
交付选项方案。如第 2.3.2 节(“交付节奏”)中所述,可交付物的性质以及能否以组件形式交付将影响开发方法。可以分组块开发和/或交付产品、服务或结果选用增量型方法、迭代型方法或适应型方法皆可。有些大型项目可以采用预测型方法进行规划,但其中有些组块可以增量型开发和交付
风险。存在固有高风险产品需要在选择开发方法之前进行分析。某些高风险产品可能需要大量前期规划和严格的流程减少威胁。基于学习利用新出现的机会或减少威胁的敞口,其他产品可以通过模块化构建,以及调整设计和开发来减轻风险
▶ 安全需求。具有严格安全需求产品通常采用预测型方法,因为需要进行大量的预先规划,以确保所有安全需求都得到识别规划、创建、整合和测试。
▶ 法规。对受到严格法规监管的环境,由于有所需的流程、文档和演示的需要,可能要求采用预测型方法。
引用
2.1 创造价值
项目存在于更大的系统中,例如政府机构、组织或合同安排。为简洁起见,在提及政府机构、企业、合同安排、合资企业和其他安排时,本标准使用组织一词。组织为干系人创造价值,项目创造价值的方式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 创造满足客户或最终用户需要的新产品、服务或结果;
▶ 做出积极的社会或环境贡献;
▶ 提高效率、生产力、效果或响应能力;
▶ 推动必要的变革,以促进组织向期望的未来状态过渡;
▶ 维持以前的项目集、项目或业务运营所带来的收益。
2.3.4 选择开发方法的考虑因素
有几个因素影响着开发方法的选择。它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产品、服务或结果,项目和组织。以下几个小节将介绍与每个类别相关的变量。
2.7.2.1 可交付物度量指标
根据需要,所交付的产品、服务或结果决定了有用的测量指标。常用的测量指标包括:
▶ 有关错误或缺陷的信息。此测量指标包括缺陷的来源、识别的缺陷数量和已解决的缺陷数量。
▶ 绩效测量指标。绩效测量指标可描述与系统运行相关的物理或功能属性。其中的示例包括尺寸、重量、容量、准确度、可靠性、效率和类似的绩效测量指标。
▶ 技术绩效测量指标。使用量化的技术绩效测量指标,确保系统组件符合技术要求。它们为实现技术解决方案的进展提供了洞察。
3.5.3 开发方法和生命周期
▶ 对产品、服务或结果而言,合适的开发方法是哪种?如果是适应型生命周期,应采用增量型还是迭代型方法来开发项目?混合型方法是否为最佳选择?
▶ 对特定项目,合适的生命周期是怎样的?项目生命周期应包括哪些阶段?
▶ 组织是否拥有正式或非正式的审计和治理政策、程序和指南?
4.6.8 协议和合同
协议是定义双方意图的任何文件或沟通结果。在项目中,协议采用的形式有合同或其他已定义的相互谅解。合同是指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协议,强制卖方提供规定的产品、服务或结果,以及强制买方支付相应的费用。有不同类型的合同,其中一些属于总价合同或成本补偿合同。
总价合同。此类合同涉及为定义明确的产品、服务或结果设定一个总价。总价合同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FFP)、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 (FPIF) 以及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 (FP-EPA) 等。
成本补偿合同。此类合同涉及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外加一笔代表卖方利润的费用。当项目范围定义不明确或经常发生变化时,经常会采用这些合同。成本补偿合同包括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 (CPAF)、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CPFF) 以及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 (CPIF)。
工料 (T&M) 合同。此合同规定了固定的费率,但并没有准确的工作说明书。它可用于扩充人员、获得主题专家和任何外部支持。
不确定交付和数量合同 (IDIQ)。此合同会规定必须在固定期间内提供不确定数量(但规定了下限和上限)的商品或服务。这些合同可用于建筑、工程或信息技术的项目。
其他协议。其他协议类型包括谅解备忘录 (MOU)、协议备忘录 (MOA)、服务水平协议 (SLA)、基本订购协议 (BOA) 等。